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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普確診後,美國總統大選情境分析
投顧分析
2020/10/3

*美國總統大選的市場意涵

     第一、除非川普或拜登身亡,否則選舉將會如期舉行,而根據川普的身體狀況,川普身亡的可能性只有5%,也就是說95%的情境下選舉會如期舉行。在此情境下,只需把事件當作兩方勝選機率的改變去思考即可。目前市場第一時間解讀拜登勝選機率加大,但後續還有很多可能(因為如果川普奇蹟式的快速康復,也可能會提高川普勝選機率),因此盤面邏輯還可能會劇烈變化(視選情而定)。

      第二、美國發生憲政危機的機率不大。同時考慮不同時點候選人身亡的情境,只有在11/3~12/14勝選方身亡才可能造成比較大的不確定性,其餘的情境都不是很嚴重的情境,只是可能拉長程序,這在解讀上算是震盪整理拖長,算是小幅利空。

      第三、中央銀行賣權仍在。如果有任何一方候選人身亡,將間接暗示美國可能比較接近國家緊急狀態,這時聯準會預料將準備好各種寬鬆貨幣政策的措施穩定市場信心。

* 美國總統大選流程

提名→11月3日選舉日/選舉人宣誓(正常來說透過宣誓即可大致知道誰將會勝選)→12月14日選舉人日(選舉人票才正式投票)→1月參議院點選舉人票(多數當選)

* 美國總統大選的幾種情境

情境1: (95%) 沒有人(T=Trump, B=Biden)死亡,普選投票日不會延期,新總統準時就職。

    參眾院都過半通過下,可以更改普選日期(任何理由都可以)。但美國史上普選沒有延期的,包含戰爭人禍及疫病。不論哪位候選人什麼原因競選造勢受到妨礙,導致某方陣營勝選機會升降,在參眾院不是同黨時,變更普選日期會吃虧的一方絕對不會同意改期。
    目前川普確診有兩個可能的市場影響: a) 激起更多的同情票;b) 因為川普無法實體辯論以及親臨造勢,衝擊共和黨造勢,提高拜登勝選機率。依據10/2市場的走勢可知,市場預期拜登勝選機率提高: 科技股大跌(拜登的立場不利科技股)、墨西哥披索強升1.2%(拜登勝選可能解除墨西哥邊境控管)、俄羅斯盧布貶值0.8%(川普與普丁交好)、人民幣走平(拜登對中國政策緩和)。
      至於對於整體市場來說,因為市場早已將拜登勝選的情境考慮進去,因此拜登勝選機率提高,其實不會劇烈影響整體市場風險情緒,只是加大原本類股板塊的轉移。但,目前斷定川普確診等於拜登勝選機率提高仍太早,後續仍須注意選情變化。

    其他情境 (合計5%,川普或拜登一方死亡)。根據死亡時機,情境會不一樣。因此,普選「必須改期」的情況, 都是在「有人死亡」時的某些情境中才會「有必要改期」。但必須注意的是,大法官被提名人Amy Barret的提名與參院審查同意任命,與川普是否存活已無關。是以在預計Amy Barret順利通過任命下,最高法院將會有9名大法官(保守:自由 6:3)。在選票為奇數的情況下,大法官的決議都會有決定。若有任何一方候選人過世時,就屬於國家緊急危機狀態,而這些大法官儘管對於「保守或自由」立場/見解不同,但都是忠於憲法、國家、及民主,因此會基於憲政穩定的考量做出決策。

    在上述的考量下,任何一位總統候選人在下面幾點時間點之前過世,都有不同的市場意涵:
x普選日: 2020/11/03
y選舉人票投票日: 2020/12/14
z新國會計數選舉人票日(確認當選人): 2021/1
w就職日: 2021/1/20

情境2: 11/3普選日前候選人逝世,對市場影響中性偏負面,但非系統性風險。

    如果死亡方的政黨實務上來的及(在各州完成將新人選放到選票上)重新提出替換候選人,則普選不會延期。如果時間點太靠近11/3,導致政黨來不及補人,國會必然需要改期普選,理論上延多久都可以,但需要給死方黨提名時間及替換各州選票時間。不過,基於目前已經開始郵寄投票,是以在此情境下,總統大選幾乎篤定延後選舉。
    由於選舉準備工作的拉長,是以有可能產生2021/1/20就職日時總統當選人重缺的情況下,這時需最高法院解釋 line of succession (在沒有人佔有總統職務的法理時, 即被繼任人不存在,該總統職務能否被繼任?)是否有效,或國會在普選延期時一併做好修憲,決定2021/1/20以後的臨時總統是誰。
    我們認為,在這個情境下因為普選延後且有更換參選人,也有可能出現「臨時總統」, 因此不確定的時間拉長,當前震盪整理的盤勢會比較久,但畢竟憲政程序已經確定,所以不算系統性風險。

情境3: 11/3普選日後到12/14選舉人投票日前「勝選方」候選人逝世,對市場影響為負面。

    這是有可能重新普選的情境(但機率也沒那麼大),而且程序拖得更長。重新普選的話,新總統當選人一定趕不上2021/1/21的就職日,
    由於選舉人基本上須在 12/14投下選舉人票給各自的誓約對象(川普或拜登),而死亡方的選舉人理論上須投給「死人」。這是因為第20條釋憲案將懲罰失信選舉人(投的人與誓約對象不同)的權力下放各州。是否讓(死亡方)選舉人自由投票(給死亡方政黨推出的替換人選)需要釋憲。但這時,死亡方為勝選方,儘管最高法院可能允許政黨選出遞補人選(不一定是副總統候選人)並開放選舉人自由投票,這個當選人仍然是有民意基礎的問題,是以此情境下很可能會重新舉行普選,但這時才舉行普選不一定能趕上 2021/1/21就職日。且在短時間內美國必須經歷兩次普選,可能國內會更加撕裂。

情境4: 11/3普選日後到12/14選舉人投票日前「敗選方」候選人逝世,對市場影響為中性。

    選舉人基本上須在 12/14投下選舉人票給各自的誓約對象(川普或拜登),而死亡方的選舉人理論上須投給「死人」。這是因為第20條釋憲案將懲罰失信選舉人(投的人與誓約對象不同)的權力下放各州。是否讓(死亡方)選舉人自由投票(給死亡方政黨推出的替換人選)需要釋憲。是以,如果敗選方是死亡方,而無論給予死亡方政黨在更換候選人下讓選舉人開放自由投票,理論上勝選方都會投給自己政黨,所以如果死亡方是敗選的政黨,則不會影響結果。這情境下,對市場幾乎沒有影響。

情境5: 普選勝選方在2020/12/14以後身亡,對市場影響中性偏負面,但沒有系統性風險

   在2020/12/14或2021/1之間,普選勝選方是否被認定為「總統當選人」的法律定義並不清楚,故可能不適用憲法第20號修正案關於總統當選人死亡時由副總統當選人繼任的規定。這時,最高法院必須要裁定,選舉人票的點票基礎算在12/14還是2021/1。如果是2020/12/14,那麼勝選方就算是總統當選人,會允許副總統遞補。但如果點票基礎的認定在2021/1,就面臨是否要接受政黨換人並重新進行選舉人票投票(允許選舉人自由投票)或者重新普選,由於在這個情境下,國會有很多程序上的表決,因此不確定也大,但比起情境3的不確定性較低,且沒有系統性風險。

情境6: 普選勝選方在2021/1以後逝世
    這時,由於勝選方在已經被宣布為「總統當選人」,所以副總統當選人會繼任總統。

情境7: 普選敗選方於2021/1以後逝世
對結果沒有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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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rie 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