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屋族必看~重購退稅-土增稅三大節稅撇步!
先前有貼出一段影音
如果大家看的不是很理解
還是來看看文字
可以前後對照
看清楚重購退稅的重點
加強換屋時的決心
欲移轉財產予子女時,究竟於生前以「買賣」或「贈與」之方式移轉,或於死亡後再「繼承」,何者有利?
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?
將財產移轉予親屬,會涉及之相關稅目,除贈與稅外,有土地增值稅、房屋契稅、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等;
若發生繼承則涉有遺產稅(詳如附表)。
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贈與,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人,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;
以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,除非能夠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
不是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以外,就要以贈與論。所以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移轉,
無論是訂立買賣契約或贈與契約,均有涉及贈與稅的問題,惟若是訂立買賣契約且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,
而且價款不是由出賣人貸給或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,則可免課贈與稅。
又「生前移轉」或「死後繼承」何者稅負較有利?其實須視個別案件情況而異,
例如父母名下財產未達到遺產稅之課徵標準,則不但不須繳納遺產稅亦無其他相關稅負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