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屋族必看~重購退稅-土增稅三大節稅撇步!
先前有貼出一段影音
如果大家看的不是很理解
還是來看看文字
可以前後對照
 
看清楚重購退稅的重點
加強換屋時的決心
 
Q1.什麼是重購退稅?
A:重購退稅,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節稅政策。簡單來說~納稅義務人在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,
不論是「先買後賣」或者「先賣後買」都可以申請退稅,貼補買新房子土地總額價款的差價,
有換屋計畫的人,可以規劃重購退稅,當作換屋的基金。
Q2.自用住宅(房地合一稅)及土地(土地增值稅)的重購退稅條件有哪些?
這是大家很容易混淆的地方,陳映如襄理特地整理表格讓大家一目了然~
Q3.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並同時出售有差異嗎?
A:如果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7公畝,則可視為「1次」出售,
並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。但要記得~出售地日期要相同,向稅捐機關申報移轉現值日
也要相同,才能符合規定。
Q4.土地增值稅還有其他節稅撇步嗎?
A:
1. 一般用地稅率申報後再申請重購退稅:
在還沒使用土地增值稅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前,如果所有條件都符合,可以先按照一般
用地稅率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,然後再申請重購退稅,來保留一生一次的優惠機會,做最有利的節稅。
2.自益信託土地也可適用重購退稅:
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後辦理自益信託,並且房屋仍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使用,
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,可以辦理重購退稅。在完成移轉登記後5年內辦理自益信託,仍符合條件的
情況下,也不會被追繳原先退還的稅款。
3.綜合所得稅節省:
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部分的綜合所得稅額,在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後2年內,
如果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價格超過原出售價格,可以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從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
扣抵或退還,也適用於先買後賣。
Q5.新制房地合一稅率補充
A:
1.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,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
房屋,5年內出售:稅率20%。
2.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維持稅率10%(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) 。
 
最後,在這加碼二點溫馨提醒:
 
★申請重構退稅要特別注意
1.房地合一是以買賣金額課稅;土地增值稅是按增值部份計算
2.房地合一可以夫妻登記;土地增值稅買賣必須同一人
★在進行重購退稅之前,記得要先了解是否符合退稅規定。如果條件不符合,但出售的舊房符合
自用住宅條件,可以在稅單所記載的繳納期限前,先申請改適用優惠稅率來核課土地增值稅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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